关于"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5:37:55
关于这句声明, 或者关于其它网站的各种声明(...于本站无关)

这些声明都具有法律效力吗?
那他们还不辞劳苦的秉承愚公精神声明个没完没了,图什么?下载的视频中不断的出现这样的字幕,影响收藏价值呀.

类似这样声名绝对没有任何法律效力,这就好比一个小偷偷了人家的东西拿去卖,在叫卖的时候说将来此东西所引发的麻烦与自己无关,你以最基本的社会逻辑来判断这会被人所接受吗?再比如一个良心被狗吃了的商店贩卖假冒伪劣商品,后来商品桶了篓子其却信口雌黄说当初已经声明了事后一切于我无关,你认为这能为其洗脱罪责吗?

如果一个人偷了有钱人家的东西,然后把他送个了那些需要这些东西的人,这种行为是什么?这种人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被称之为什么呢?
我们叫他们:侠客
从古至今,侠客都是被官府通缉的,他们为了保护自己想出了无数有效或无效的方法,"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 就是其中的一种。

你要收藏就去下载正版的啊!网络本身就是共享的,为了规避责任,这样说是无可厚非的。很多制作这种视频的个人都是因为爱好鱼人共享,又没挣钱。

经常我们在下载电影和音乐时,会看到这样的声明,万一发布人陷入诉讼,这个声明可以作为一种抗辩事由,表明发布人在发布时并没有主观恶意,其实,发布没有授权的影音作品就是侵害知识产权。

"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
等于废话